全国人大法工委:税收法定进程明显加快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王瑞贺在接受媒体记者集体采访时表示,2018年,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进程明显加快。
王瑞贺介绍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18年制定了耕地占用税法、车辆购置税法,修改了个人所得税法,同时对资源税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在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方面取得了新进展。
记者了解到,“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重要改革任务。经党中央审议通过的《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实施意见》明确,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任务,将力争在2020年前完成。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制定了环境保护税法、烟叶税法、船舶吨税法,修改了企业所得税法。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增值税法、消费税法、资源税法、房地产税法、关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耕地占用税法、车辆购置税法、契税法、印花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改)列入立法规划。
2018年8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个人所得税法作出第七次修改,推动个人所得税从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转变,将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调整优化了税率结构,提高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把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支出设为专项附加扣除。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耕地占用税法和车辆购置税法,积极稳妥地将税收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并对资源税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王瑞贺表示,下一步,将按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安排,继续做好税收立法相关工作。同时,也将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实施意见》确定的时间节点要求,抓紧相关税收法律的起草工作,尽快将相关税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保证按时完成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任务。